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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专招生网整理了市教委关于做好天津市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内容,希望对同学们报名报考有所帮助吧。
各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巩固提高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质量,平稳、有序做好2018年全市中职学校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肃纪律,规范招生行为
按照《通知》要求,严禁各区在招生过程中进行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在招生过程中向中等职业学校或学生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中职学校举办普通高中班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中职学籍。严禁中职学校未经招生部门许可,私自招收学生。各中职学校要规范招生咨询行为,严禁向考生承诺录取、与考生签订预录取协议、给予新生奖学金等以不正当手段恶性抢夺、拉拢生源的行为。各区要加强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虚假招生宣传、违规承诺和乱收费行为。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并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要严肃招生计划管理,强化招生计划落实。对于执行指导性计划的专业,各学校应在完成本市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在办学条件允许的范围内,再积极落实外省市招生计划,对于本市生源计划完成不好的学校,将按其未完成本市计划的比例,等比例调减外省市招生计划。
要加强对中职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未经我委审核严禁设立异地分校、办学点;进一步规范"联合办学"招生工作;严格审核"高中后"学生入学资格,切实加强对"高中后"学生的管理;认真执行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审核备案制度,学校招生简章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可信;我委对违规招生、办学秩序混乱、资助和免学费工作中出现严重问题的学校,将视情节予以限制招生或停止招生。
二、调整优化招生专业和结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各学校要根据国家创新驱动、经济供给侧改革、产业升级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需求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调整优化招生专业和结构,培养符合社会需求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对社会需求不足、毕业生就业困难的专业,将调减招生规模。鼓励各学校面向中西部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扩大招生规模,继续做好内地中职班招生工作。
招生录取结束后,各学校要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确保录入信息及时、准确,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三、加强宣传和服务,确保完成招生计划
各区、各中职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招生宣传和服务。要做好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监督,为考生和学校提供公平选择机会和有序招生环境。
要加大综合宣传力度,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纸媒和新媒体等,结合职业教育活动周、校园开放日、政策咨询会、宣讲会等活动,广泛宣传国家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有关情况和我市国家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成果,重点解读和宣传国家助学、教育扶贫、就业和升学等相关政策。各中职学校要认真总结本校的典型案例和特色亮点,讲好职教故事,加强与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沟通交流,展示新时代中职学校风采,确保圆满完成2018年中职学校招生工作。
按照《通知》要求,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秋季招生补录时间,原则上截止到2018年11月10日。
2018年5月4日
以上就是“市教委关于做好天津市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全部内容,中职中专生如想了解更多关于天津中专学校招生简章、招生计划、招生专业、中专技校、政策公告及招生问答等内容,敬请关注天津中职招生网吧!
文章来源于: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https://jy.tj.gov.cn/ZWGK_52172/zcwj/sjwwj/202011/t20201111_4062598.html,(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swhzw@vip.qq.com)
本文标题:市教委关于做好天津市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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