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专升学网为天津初中升学考试民间信息交流平台,本站主要为天津中考生提供中专、中职、技校的择校、报考指导服务,权威信息请以天津市教育考试院和各中职招生院校官方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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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职升学网为大家整理了天津中职中专技校及天津中考的有关资讯:近年来,天津中职教育体系日渐完善,中职升学渠道逐步拓宽,本篇文章为广大有志学子详细介绍了天津春季高考:2024年天津静海区中职应往届生、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院校分类招生考试公告的信息,希望对大家顺利报名、入学有所帮助!
为做好 2024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根据《高招办关于印发 2024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招办高发〔2023〕13 号)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天津市静海区应届生、往届生、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院校分类招生考试(面向中职毕业生)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中职学校”)毕业生、普通高中往届毕业生;具有本市中职学校正式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中职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6)其他不符合国家及我市有关规定的人员。
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1.报名单位须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我市高中教育阶段学校(含中职学校、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其所在学校做出鉴定,其他报名考生由其所在学校、单位、村委会或居委会对其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思想品德鉴定内容参考(见附件1)以加盖公章的鉴定单位实际出具为准,各鉴定单位要对鉴定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尚在处罚期内的。
三、报名办法
报名工作分网上自主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两个环节,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所有报名考生必须接受各报名确认单位的资格审核,不接受资格审核或不符合审核条件者,一律不得参加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本区应届高中教育阶段学校毕业生在其学籍校组织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具体报名办法由学校组织实施。我区户籍非本市应届高中教育阶段学校毕业生、同等学力考生按照以下方法报名。
(一)面向中职毕业生网上报名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23年11月20日9:00至11月22日17:00期间,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进入天津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面向中职毕业生)报名系统,根据要求和提示,录入报名信息,并保证各项信息的完整、真实、准确。考生须根据自身情况,在管理服务类、工程技术类、艺术类和体育类中任选一类作为本人报考科类。报考艺术类和体育类的考生须选报管理服务类或工程技术类的综合能力考试,并参加全市统一组织或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测试。考生须确保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
2.严格按照网上报名时提供的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3.先注册后登录,注册的手机号码在录取结束前不得更换,要能接收短信验证码,考生要牢记登录密码,网上填报志愿时仍用该手机号及登录密码。联系电话要留多个,并保持随时畅通。
4.考区:静海区。
5.报名系统中带“*”号的为必填项目。
6.报名点:往届生、同等学力考生报名点选择“静海考试中心”。
7.邮寄地址、邮编、收件人等信息要如实完整地填写,保证通知书能够准确送达和接收(例:*省*市*区(县)*乡(镇)*村(街、小区)*门牌)。
8.政治面貌:如实写。
9.考生类别:考生类别请考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填。往届考生、同等学力考生,考生类别统一选填“**往届”。
10.毕业类别和毕业学校毕业类别:请考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填,并在“毕业学校”选项中先选择“静海区”,再根据实际选择“静海往届中专生”或“静海往届技校生”或“同等学力”。
11.考试类型:高职分类。
12.特殊类型:符合下文《四、高职分类考试单独招生试点工作》要求,可选报对应的特殊类型,如不符合选“无”。
13.学习简历:学习简历的单位填写各学段(小学、初中、高中或中职)毕业学校,学习经历起始时间统一格式为9月1日,截止时间统一格式为7月15日,其他简历部分在其他栏如实填写。
14.提交报名信息后,考生要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网上支付”缴纳考试费。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否则报名无效。现场确认期间,报名确认点一律不接收现场补缴费。
(二)面向中职毕业生现场审核确认
已履行网上报名手续的考生,于2023年11月23日至11月24日(共2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到静海区教师发展中心院内南平房(地址:静海镇建设路1号,教育局东侧)进行资格审核,逾期不再办理。考生须按要求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无误后在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字确认,并对本人填报和确认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1.本市常住户籍(含蓝印户口)
(1)应届毕业生:持本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样式见附件2)、录取底册(本人页原件复印并加盖学校公章)、学籍证明(学籍网下载本人页并加盖学校公章)、学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并加盖公章。
(2)往届毕业生:持本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样式见附件2)、高中教育阶段学校毕业证(中职学校、普通高中)、工作单位(村街或居委会)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并加盖公章。
(3)同等学力考生:持本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样式见附件2)、初中毕业证书(须为2021年及以前取得)、工作单位(村街或居委会)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并加盖公章、乡镇或街道办出具同等学力证明。
2.非本市常住户籍
(1)具有我市中职学校学籍的应届毕业生:持本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样式见附件2)、录取底册(本人页原件复印并加盖学校公章)、学籍证明(学籍网下载本人页并加盖学校公章)、学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并加盖公章。
(2)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往届毕业生:居住证持有人有效期内的本市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须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样式见附件2)、本市中职学校毕业证书、同等学力须于2021年及以前取得本市初中毕业证书、乡镇或街道办出具同等学力证明。
因个人原因未进行审核或审核未通过审核或不能参加考试,已进行网上支付的考试费用不予退还。
四、高职分类考试单独招生试点工作
按照教育部和我市的有关规定,自2024年招生起,被推荐的免试保送生,具有我市常住户籍、本市高中教育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退役士兵、登记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社会考生,试点开展单独招生,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录取,也须办理报名手续,报名程序与普通考生相同。
(一)退役士兵招生工作根据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天津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暂行办法》(津退役军人局发〔2022〕39号)的有关规定,完成高中学业的天津户籍退役士兵,经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审核后,通过高职分类考试报考本市高职院校免文化素质考试,由相关高职院校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面试或技能测试。
本市各高职院校要依据《天津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退役士兵职业适应性面试或技能测试实施方案,并及时告知退役士兵考生。
符合退役士兵免试文化素质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办理报名手续,报名程序与普通考生相同。
符合退役士兵免试文化素质考试条件的考生在高职院校公布招生专业目录和专业录取要求后,需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选报一所高职院校,并与高职院校的招生部门联系,参加高职院校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面试或技能测试。
(二)登记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招生工作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对于登记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群体(以下统称“其他社会考生”)报考高职分类考试,按相关规定和公布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其他社会考生经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审核后,通过高职分类考试报考本市高职院校,须参加高职分类考试(面向中职毕业生)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的文化素质考试和相关高职院校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面试或技能测试。招生院校可参照退役士兵职业适应性面试或技能测试实施方案,制定其他社会考生职业适应性面试或技能测试实施方案,并及时告知考生。
符合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办理报名手续并接受资格审核,报名程序与普通考生相同。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在相关高职院校公布招生计划后,需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选报一所招生院校志愿,并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面试或技能测试。招生院校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适应性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五、相关要求
1.已被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本科层次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各批次的录取。已被高职分类考试招生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如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报名参加考试,只能报考普通高考本科各批次的志愿。如考生被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和高职分类考试招生高职院校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普通高考本科层次录取资格,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2.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身体等方面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徇私舞弊以及违反法纪的考生,招生学校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参加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应自觉履行如下职责:
(1)自觉遵守我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政策、规定。
(2)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报名、考试、填报志愿等工作。
(3)按照要求准确提供本人相关信息(如报名信息、志愿信息等),并对所提供信息进行自查,因本人原因造成信息有误而影响录取的,责任自负。
(4)依照有关规定缴纳考试费。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的,责任自负,不退还有关费用。
(5)对招生学校的专业测试、招生录取等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问题,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反映。
(6)认真对待所填报志愿,一经录取,要按时到被录取学校报到。
(7)自觉接受被录取学校的资格复查。
附件1 :思想品德鉴定内容参考
该生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严于律己,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刻苦努力。
附件2:证件复印样式
1.蓝印户口考生将证件按上图要求复印在一张A4纸的正反面。
2.正式户口考生只按上图正面要求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蓝印户口还要另复印原籍户口本各页。
天津市静海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23年11月17日
以上就是有关天津春季高考:2024年天津静海区中职应往届生、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院校分类招生考试公告的信息,仅供参考,最终招生情况请以报考当年实际招生情况为准。更多天津中职中专技工招生信息、天津中考资讯,敬请关注天津中职升学网,也可以点击加入微信群获取专业老师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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